无题的回忆(敏儿)
我总是在梦中电起我曾经喜欢过的一个男孩。时光荏苒,梦境变迁,他的音容笑貌总是象花儿一样灿烂。
有时总是懊悔:当初喜欢一个人为什么不向他开口,也许曾认为的缘份才会与我擦肩而过。而当我看到现在的这个站在我身边的男孩,我却是如此的庆幸:如果不是与他的那段的遗憾,会有我今天的幸福吗?
思绪回到了十几年前,那时的我们都是孩子,有了感情也是萌芽初期。一心苦恋了很长时间,直到我们分开在两个不同的学校读高中。曾试着找他,但女孩的矜持又却有让我这么做。就这样一天天在学习的紧张下,日子过得倒也很快。转眼到了高三,开学伊始,我发誓似的拿着小刀在桌子上刻下“let
it be”意料不到的事发生了,我居然接到了一封来自他的情书,信告之:喜欢伊多年,再不表白,唯恐大学之后,音讯全无。我既紧张又害怕,因家风太严,我迫于未敢回信,之后不久,大街上不期而遇,他故作轻松状仿佛不曾发生此事。
果真,象他所言,大学之后,音讯全无,只是在去年从同学的口中知道他的mail和oicq,但是我从未在网上遇见过他。十一月十八日那天是我的生日,上网的人数极少,恐怕都去看双子座的流星雨了,我找到了网易,登陆他常去的聊天室,依旧没有我熟悉的名字。一个叫“愿陪你看流星雨”的人向我招呼:愿陪你看流星雨落在地球上,让你的泪落在我肩膀。
我没有问他是不是我要找的人,只是匆匆下线。站在阳台上,看着快要出现流星雨的漆黑的天际,给我现在身边的男孩打着电话,一切都显得那么真实与平淡。
分手在中秋月圆时(敏儿)
他来的时候,天上一轮晓月,淡淡的挂在柳梢头。今晚,她如此感怀的心里储满了曾经所有关于爱的传奇。因为有他,所以,晚风拂起了她缠绵的思绪,所以,心中有温情爱意。他们的爱情亦如此时淡月,显得执着而安祥。映入眼帘,潺潺河水,团团青翠,柳枝摆动,或静或动的景观,都是那么的亲切。
无月的夜晚,让人抑郁,月若心情,心情若月。人与自然浑融为一体,她努力梳理自己的思绪,但还是想起韦庄的诗来:无情最是台城柳,依旧烟笼十里堤。送别的时候,时逢中秋,那天的下午,下过一场大雨,晚上的月如虚幻,人也如劳燕纷飞。爱过,无论两心相依或是一心苦恋,只要爱过,就如月光,始终保留一份优美的情愫。她想挽留,话到唇边,又未出口,也许,种种的一切只为应验一句老话:缘乃天定,份乃人为。
抬头望月,淡光正罩柳梢头,那场大雨不知何时消失的无影无踪,就象什么都不曾发生过一样。
微凉九月(敏儿)
微凉九月,那树梢的一抹淡蓝,那林间的一轮晓月,远的,近的,层叠起伏的晕暗,又何尝不是一种悲哀。秋风拂过,落叶片片,他的笑靥,不知从何时起,早已干涸在心田。"花无百日红,人无百日好",那种"海枯石烂、至死不渝"都化成了"挥一挥衣袖,不带走一片云彩"。
在那个女孩的脸上,我看到了愁怅,她一直没有走出感情的泥沼。她的嘴里只是反复呢喃"微凉九月"这四个字。我知道她的爱是在九月份来的。失去以后,她对我说她的爱永远驻留在了九月。因为那个季节微凉得让人感觉是一瞥的梦里。
我的劝说成了徒劳,举的任何例子,骂他的种种不是,换来的竟是沉默。不知道何时能让她开口说话,于是我和她面对着一盏烛光沉默。周围的安静,却让我们都做不到心如止水。她的泪水,顺着脸庞流了下来。我轻语:哭吧,让他随着泪水流出来吧。不经意的我哼着歌,陪着她的泪水,"离开那个不爱你的人,不一定要说些什么,但是请你相信我,这样的决定不会是错。"
临别的时候,我对她说:爱别人之前,你要学会爱自己。九月以微凉,可以带走更好的浮躁,迎来冬天的过渡,也许,九月的美就在于这种纯粹的不同,珍重吧!
夜里,我接到她的电话。电话的那头平淡的一如以往的沉寂:我会好好地为自己活着,快乐是永恒,爱情是不死,有天黑破碎的浮云,湖泊中层叠的涟猗,这一切都会永久的过去。我们同样珍重吧。
那些鲜花总会过去(敏儿)
对鲜花的印象始终保留在学生时代,一直保留在片面的"美丽"之上。
在学生时代,同学之间过生日的时候,我才会想珐送花。因为那时的经济只能承受于此。
他是别系的学生,在校内做鲜花生意,我们是在一次学生会上结识的。他曾找过我,帮他策划一则关于鲜花的广告,我说:这个你得找中文系和美术系帮忙,我小小的会计专业会做些什么呢?他说:女孩就象是一朵花,懂得花的含义。我们寝室设计了许多广告语,如"花香伊人最甜雅,美的花香飘满园"、"爱情≠玫瑰,但玫瑰=爱情……",我的广告是一幅画,画面上一个小女孩站在一片花丛中,两手空空,一副悄然失措的样子,广告语就是:蓦然回着,她在鲜花丛林处。他选中了我的广告,不知是碍于面子,还是什么,事后,他答应要送我一束红玫瑰做为答谢,而且还诡秘地说,其实我很早就想送给你了。
女孩的心天生多疑、猜测,寝室的女孩完完全全的把玫瑰归属于了爱情。我再次见到他时,想到玫瑰,想到了爱情,便也不好意思与他多话了,怕引起他的误会。但是,他没有送花给我,不知是忘了,还是当时的一时调侃。
快毕业了,我们都忙于考试,我们俩的寝室离得很远,而那时为了忙于今后的未来,小小的校园里,我们居然有几个月没有见过面。
离校的那天晚上,出于礼貌,我决定去找他做最后的告别。那天我信聊了很多很多,有爱情,工作、现实、未来……。他送我回寝室。在宿舍楼大门前,他让我站在门口等他十分钟,我问他干什么?他没说话转身就跑了。我诧异。十分钟后,他果然火一般地回来了,手里拿着一束玫瑰,是黄色的。黄玫瑰代表友情,而我却忘了。
毕业了,他去了郑州,我生活的都市已厌烦了水泥建筑森林,忆念起田园风光与乡村气息。我总喜欢买一束鲜花放在家里,但这个城市里很难寻觅到黄玫瑰,我曾央求花店老板给我带一枝,老板问我:有谁会送黄玫瑰给别人呢?我眼前浮现出月下的两个少年幼稚的脸和一束黄玫瑰。那束黄玫瑰是生命中最绚丽的一抹色彩。
那些鲜花总会过去,如往事随风全迅疾散去。
穷人路过爱情
朋友正读大三,朋友是个穷人,朋友家里很穷。
朋友总是显得孤独,与之闲聊时,我问他:“你怎么不尝试一下爱情?”他很无奈地反问:“商品社会,你认为我这般的穷人能有爱情吗?‘我笑笑摇摇头,他也笑笑摇摇头,含意不同。
朋友是院文学社的主编,文笔极好,算个校园诗人,且常常有诗作见于报刊。于是,朋友便时不时参加一些校园笔友会,一清二白地去,一清二白地回。前不久,朋友又照例一笔一本地赴会,回来时却多了一脸少见且神秘的微笑。众友部标之有何喜事,他笑而不答;追问,仍不答,又以拳头追问,方笑日:“此行,邂逅爱情也!”众大惊,朋友择路而逃。
当晚,我以啤酒相邀,朋友才于校园角落的那家很清静的小餐馆里,向我说了他的“奇遇”。当日笔友会上,在朋友对校园文学的发展前景作了一篇宏论之后,有人传他一纸笺,上书清秀小字:早闻你的诗名久慕不已,今日相见愿结挚友,请会后大门相见!落款:红菱。朋友看罢,迅速扫了一下会场,他发现坐在对面的一眉清目秀的女孩正觉悟地对他凝视。朋友低头自语:“‘狼’来了!”
会后,朋友坦然赴约。现代人的直接坦率令两人互诉衷肠。一番言谈过后,朋友知道女孩叫红菱,是一兄弟院校的大二学生,也是一校园才女。第一次约会便以互相倾慕两情相悦而挥手作别,于是,才有了朋友满脸的笑。
两杯啤酒入肚,朋友健谈起来,他动情地对我说:“真没想到,穷苦二十年,今天我穷人也被爱情撞了个满怀,人不信命不行。原来爱情并没有被完全物质化,世上还有如此纯洁之真爱。原以为女孩子都是狼,会掏走人的心,可没想到被掏走心的感觉蛮好的。呵呵……”于是我也笑着说:“好!来,为你爱的开始干杯!”见朋友甜滋滋的样子,我由衷地为他走出自己的孤独而高兴。
之后的日子,朋友信与电话多了,打扮自己的时间多了,诗作中缠绵也多了,满脸都是一个穷人捡到一块金元宝后的笑。他一直夸耀说:“我们红菱最钦佩我人穷志不短!”为了表示爱意,朋友把攒了三个月的稿费,换成了一条价格不菲的手链送给了他的红菱,却写信告诉他患病卧床在家的老父亲说:“儿将500元稿费捐给了比我们还苦、没有学上的孩子们。因此,没能寄钱给家里,望父亲理解。”朋友正准备用第二笔稿费给自己的红菱买一件生日礼物之时,父亲的信与他小弟写给他的信一起到了。小弟信中歪斜稚气的字迹很草:“哥,爹病加重了,我是背着爹写信给你的。我不上学了,在家帮娘干活。你要好好念书,咱家以后全靠你了。”父亲的字则显苍老颤抖:“我儿一切可好?你能有助人之善心,为父为你高兴;只要能让那些和你一样受苦受难的孩子们好起来,我的病不算什么,就是我死了也会含笑。家中一切尽安,爹和你娘盼你早日成才,保重!”读完父亲与小弟的来信,朋友哭了。这是我第一次见他哭,他说:“我心中有愧!当父亲的生命因贫困而变得重危时,我没有理由选择爱情!”
那是朋友恋爱的第一个冬季的雪天,朋友脸色平静地说:“这是我发财前的最后一次约会!”然后,便义无反顾地走进了风雪。黄昏时,雪停了。朋友回来时仍是一脸平静,只是嘴唇冻得有些青紫。我拉上他说:“愁吧?走,喝酒去!”还是那家校园角落里的小餐馆。暖烘烘的小屋里,几杯白酒入肚,朋友的脸色红润起来,眼睛里似乎多了一些泪水的晶莹。“说说吧,说了会痛快点儿。”我鼓励他。
“和她断了!”他有些惋惜。“为什么?”我不动声色地问。“我穷!”他有点儿不自然,“穷人本不该有爱情。”“屁话!”我骂他,“你真浑!”我的性格决定我不能容忍这种穷困状态下的爱情。“他为自己辩解,”我家中的清贫和困苦使得爱情的甜蜜变成酸楚,她不说不怨,可是我体会得出。有时,爱情只有在物质与情感同样高的消费下,,才会产生幸福,否则就是痛苦。这个时候,我也只有选择这条路了,尽管对她对我都很残酷。你应该清楚这是很无奈的事。”
几分钟的沉默,,闷头喝酒。“红菱是个好女孩,她也真喜欢你!”我为朋友感到惋惜。“是的,”朋友自嘲地说:“我是个浑蛋,我不配她。”“她怎么说?”我又为他倒了杯酒。“不喝了。”他推开酒杯,眼睛凝重地望着窗外,“她哭了;她说她懂我的心情就如懂我的诗;她说她可以等我;她说她不嫌弃。可是——算了,不提了。”朋友无奈地摇了摇头。“你应该相信她,也该相信自己。”“但我不相信感情脱离物质而独立存在的持久性,我们有时也该活得现实一些!”他幽幽的反驳。我一口喝下倒给他的那杯酒,苦苦一笑:“真拿你没辙,走!”
从餐馆出来,已近深夜十二点,雪又无声无息地下了起来。那一宿,我知道,朋友没有睡,红菱也没有,肯定。
此后的日子,朋友辞掉了文学社主编,,留下了有关爱情的最后一首诗作,其中几句仍在目。“我枯干的手指挽不住思念的彩色缰绳/我个异的心于困苦的爱恋是裂痛/关于情爱——/穷人只能路过爱情/且敢喊痛/于是我苍白的面孔冷了梦中的红绫(菱)。
从此,朋友又回到了比从前更深的忧郁,孤独中。
记
忆
(敏儿)
一直对徐志摩的<<偶然>>情有独钟.
远离了学校,才觉得安大的可爱。安大有一个很有名的湖——垂泪湖,而我的寝室就离它不远,但我很少去那儿,因为我不喜欢这个伤感的名字。
认识了一帮本科生,是生物系的。那时我才上大一,而他们却快毕业了。他们的专业与我不对口,我们在一起的时间,只是聊聊当今的流行趋势和国际政坛的发展变化诸如此类的东西。
也就是那一个美丽的夏季,我们所面临着伤感,因为他们个个怀着憧憬将要去南方,“离别是为了更好的相见”,当我们在那晚,喝了许多酒后,老是重复着这句话。漫无边际的走在校园里,他们问我,有一天毕业了会象他们一样去远方吗?我说,不会,因为中国有句古话,“父母在,不远游。”不知不觉,我们来到了垂泪湖畔。借着月色,我才发现它的美丽,四周的树蓊蓊郁郁,水中的倒影那般别致有味,随着今晚的心绪一一被渲染,说着许多的回忆,或欢笑,或忧伤。除了祝福,我无言。
他们走了,我也变了。垂泪湖是我最爱去的地方,因为它很安静,适合回忆。偶然给他们写信,知道了外面的世界很精彩,也很无奈。
毕业了,我依当初的誓言,回到了家乡,他们也一天天随着时间在我的记忆里淡忘。经常想起那首《偶然》: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,偶然投影在你的波心,你不必讶异,也无须欢欣,在转瞬间就消失了踪影……
其实,每个人在我们的生命旅程中都只不过是一个匆匆过客,就算是中断联系,但彼此那份牵挂是永恒的。我们也不用刻意留着那份牵挂,哪怕是偶然一瞬间的闪现,生活中每天都有偶然,也有许多美好的回忆。
小城遗梦
小城实在太小,小得只有一个公园,而且里面荒芜又冷清。即使这样,只要回来,我一定带着女儿到这里走一走,从小生长在这里,对它总有太多的热爱与怀念。何况,在繁杂的大都市里很难寻到这样一块静谧的去处。静静地坐在十年前坐过的石凳上,望着女儿一蹦一跳地挑拣树叶,把疲惫的心放任在阳光之下,顺着时光的隧道一点儿一点儿地穿行,一点儿一点儿地回味,才知道也曾经得到过很多失去过很多。
就在这个时候遇到了诚。这实在太突然了,突然得连一点预感也没有。诚带着他的妻子缓缓拐进树林那边时,我还饶有兴趣地欣赏三口之家的和美呢。女儿活泼、妻子苗条,丈夫的个子很高,双肩略微前倾,而且,右肩高,左肩低……右肩高,左肩低?莫非是他?
我的心突然狂跳起来,血液忽地涌裹了全身,像有无数股细流要穿破肌肤,喷涌而出。十年中,我编织过我们无数次的相遇、或美丽、或悲壮、或凄婉,每次都会被自己感动。总以为那是梦,是一个小女人无聊的消遣。没想到今日里果然遇到了他,只是……只是没有想象中的浪漫。猛然间,我不知该不该与他打招呼,生怕因现实的无情打碎了固守中的那份温馨。但是,如果即刻逃离,那十年的思念,十年的苦望岂不成了泡影?此刻,就像看到一部引人入胜的侦探小说,在凶手要出现的时候不敢现看下去,生怕因与看书的推理不同面失望。我叫住女儿,要选择是走是留。
十年前,我与诚都是十八岁,正是花样的年龄,等待高考分数公布的日子是最难熬又最无奈的时刻,我们班的男生女生便常常相聚在这里,狂放得失去了原形。诚是我们班学习最好个子最高又最安静的一个,他总是悄悄地来,静静地坐在最后一排,默默地上课与下课,每日里看他满脸抑郁,总在猜想他的不快。然而,高三的重压及男生女生的敏感使我不敢有丝毫的冒昧,因此,诚一直是我心中的一个谜。走出校门,长到十八岁,便解除了一切禁锢,我们可以大大方方地交往,名正言顺地示爱与被爱了。在一个夏日的黄昏,我知道了诚的一切。他说他的家在农村,有一大堆兄妹,他的母亲长年有病,靠他父亲一个人的工资养活一家老小九口人。他父亲认为他最聪明,从众多的儿女中挑选了他,省吃俭用地供养他在城里上学。如果考不上大学,“无颜面见父母兄妹”。他还说他的右肩高左肩低是挑粪挑的,每天天亮之前要挑两趟粪到山头的那一边,挑粪的时候他不会换肩,又不敢歇下来,时间长了,老是使劲的右肩就高出了左肩。突然,他盯住了我的眼睛说:“我的右肩特有劲,不信你试试,我能把你从公园的这一头找到公园的那一头。”就在我惊讶的那一刻,他一把把我抡到肩膀上,任我又捶又踢,就是紧紧地抓住我不停地往公园深处跑去,渐渐地我失去了抵抗,静静地伏在他结实的后背上感受着带有男性味的体温,慢慢地竟然有种幸福涌起,我突然希望公园大些再大些。
就在那个夏天,我们相爱了,爱得热火朝天,爱得张张扬扬。同学们都断定我俩肯定有个美好的未来。凭诚的成绩,名牌大学的门已经向他敞开,我也不至于名落孙山,郎才女貌,一对幸运儿,将来的日子会多么明媚又浪漫。十八岁的爱虽然幼稚,但绝对纯情。只有在那个年龄爱过的人,才能真正体会爱情的美好。
然而,就在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第二天,诚突然不见了。我傻傻地等、痴痴地盼,可他再也没有出现过,直到我离开小城。
求学、工作、结婚、生子,就在我渐渐忘了我的初恋时,他却不合时宜地出现了。奇怪的是,对曾经有过的怨恨,像被蒸发了一样,留下的只是一股幽幽的情怀。我们相爱不过是短短的一个月,然而,却使我足足回味了十年,甚至几十年。这也算是一种补偿吧。
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,我竟带着女儿走向公园深处。公园的狭小及小的狭窄,终于使我与诚一家“邂逅”了。因有了刚才的准备,便能平静地对待他们一家。诚向我介绍了他的爱人与女儿,之后谈起了十年来的经历。问他突然离开的原因,他说,就在接到名牌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天,他父亲突然遇祸身亡,为了一家的吃与穿,他含泪烧了通知书,背着简单的行他开始了打工的生涯。“连饭都没得吃,还能顾及什么?”诚说,那个时候他决定,今生今世永不回小城。诚谈得极平淡,碍于爱人面,他半句也没有提到我们的过去。只是临走的时候,叫了他女儿一声,就是这轻轻的一叫,却差一点儿让我晕倒。他叫道“太阳,回家了。”
太阳正是我的小名。